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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作者: 编辑:继续教育(刘华)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1:32 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员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班子和班子成员目标管理,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及时上报。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政联席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九)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支部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十)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部门进行评议。

(十一)支部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和纪委。

(十二)受到责任追究的班子或班子成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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