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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乡学院成人高考报名通知
作者: 编辑:jxjy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5:45 点击:[]

 

2015年新乡学院成人高考报名通知

根据河南省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新乡学院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情况如下:

一、报名方式

今年我省成人高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考生网上输入报名信息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阶段,网上报名系统仍接收考生在网上输入报名信息。
   在网上输入报名信息阶段,考生访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类别、层次、科类、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并在网上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报考对专科学历有要求的考生,实行网上学历审核告知制度,在考生网上报名时进行网上学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对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时,要告知考生必须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并于11月20日前向当地市招办提供其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阶段,考生要按自己选定的时间和信息确认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并进行头像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采集,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签订《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填报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者,不接受其参加成人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户籍在我省的考生一般应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信息确认。若在异地工作,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名介绍信,凭二代正式身份证方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非免试的考生要在信息确认点所在地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普通高职(专科)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以下简称“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7)2014年在我省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即“资格生”,今年报考成人高校免于统考直接参加相应层次成招录取。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报考科类必须与去年相同。
(8)对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到我省成人高校相应层次学习即“二学历”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按本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信息确认点进行确认。已取得专科学历者只能报我省成人高校专科层次,已取得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者可报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或专科层次。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24日。
(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19日-9月24日。

(3)全省集中验收汇总报名数据时间:9月29日。

(4)考试时间:10月24日-10月25日

 

四、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二代居民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15年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部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报考,应持复员证或转业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未满18周岁考生(199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信息确认时必须提供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凡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和非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的考生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时,必须提供其在豫或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4)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全国劳动模范证书原件、河南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正式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书,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生应提供当地组织部门的任职(三年)期满的称职鉴定表,“三支一扶”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印的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鉴定表及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特岗教师应提供河南省教育厅签印的特岗教师证书;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要携带《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报考推荐审查表》
  (7)专升本考生、“二学历”考生及对学历有要求的免试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审核,必须进行学历认证。考生必须在11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当地市招办进行审核,市招办汇总报省招办进行复核。逾期未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8)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的考生申请加分,须在报名信息确认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网上报名登记的证书信息无误,送交省招办,由省招办统一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核查。未通过核查的取消加分资格。

申请免试入学的劳模、优秀运动员、“二学历”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初审,省招生办公室终审批准。


五、专业加试
(1)报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应在于11月7日至8日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没有专业加试成绩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将不予录取。
(2)体育类专业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加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加试内容、办法与评分标准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3)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4)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美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等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5)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需在省招办备案,并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6)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1月10日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六、录取照顾政策


所有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均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及“资格生”、“二学历”考生,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成人中专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附件三)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附件四)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民族信息为准)。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9)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10)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者。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

 

 

 

 

 

 

 

 

 

 

 

 

                                                 新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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