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学院财务处要求,所有书费退费必须退回至本人银行卡,请需要退费的学生准备河南省内开户邮政储蓄银行卡(必须为本人实名卡),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将银行卡号及开户行报送至新乡市文化路196号新乡学院(原新乡教育学院院内)继续教育学院尚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退费名单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教学管理归口更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开展“社区教育大家谈”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