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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作者:张亚昆 编辑:继续教育(刘华)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5:56 点击:[]

各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及《新乡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政〔2023〕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复核对象:我校所有2024级新生。

时间安排2024年3月26日—4月5日,各教学点根据《新乡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政〔2023〕90号)有关要求,组织安排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程序:

本次复查分为线上和现场两种形式,学生任选其一。

(一)线上复查

为方便学生随时进行,减少路途费用。可通过“智慧云查”平台进行,自行按平台操作指引完成。

①手机扫下方二维码,进入智慧云查,或微信搜索“智慧云查”公众号;

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智慧云查学生操作手册》。

(二)现场复查

①核查学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是否是同一人;

②核查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信息是否一致;

③学生签署《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2);

④教学点拍摄学生现场审核照片;

⑤教学点填写《学员资格审查汇总名单》(附件3)。

教学点需邮寄下列资料到学校(只需邮寄现场复查学生的资料):

1.学生承诺书原件、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教学点审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

3.学生现场报到复查照片纸质版(每个学生至少1张)。

注:如有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需附后,各项纸质材料按照层次、专业、考生号排序。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路新乡学院南门外向西30米路北继续教育学院 学籍科收,电话号码:0373-3682223。

各教学点要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高度重视,避免疏漏,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和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将报送有关部门查究。凡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的学生,不退回所缴学费。新生入学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学员,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注:在复核过程有问题请联系学籍科,电话:0373-3682223。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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