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毕业证明补发手续,我院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补办范围
1、2007年以前的原新乡高等师范学校、原平原大学、原新乡市教育学院的成教毕业证书。
2、2007年以后的新乡学院成教毕业证书。
二、补办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填写《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
2、学生本人到我校图书馆12楼档案馆查询本人的录取审批表、毕业生登记表,由档案员复印后加盖档案室公章;
3、学生提交其他材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并提交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分辨率480*640像素,照片大小30kb以内;
4、经学校核实毕业生信息,确认无误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老师进行办理。
三、补办时间
每月1-10日集中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除寒暑假),次月11日之后的工作日时间来领取毕业证明书。
四、咨询电话
学籍科:0373-368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