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字【2015】27号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业务培训会议内容,学信网平台新增“复查表”功能(该功能是平台学籍清查新增功能,用于成人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前置学历资格复查),若学生的前置学历无法清查通过,可由学校报省教育厅核准。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项工作进行以下安排:
一、对于前置学历无法清查通过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申请。
二、学校要求提出复查申请的学生提供下列材料
(1)专科毕业证;
(2)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个人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
其中,有关身份信息变更的材料必须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
三、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学生的学籍信息及变更手续的真实性。
四、学校将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供教育厅核准。
五、本规定如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新乡 学 院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