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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省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继续教育(刘华)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1:37 点击:[]

新乡学院

省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乡学院省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明确申报基本程序与要求,保证申报工作的公平、科学、高效,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56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新乡学院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乡学院向河南省教育厅申报的省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应坚持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项目范围

第四条拟申报河南省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应属我校已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的校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继续教育学院是继续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的主管部门

(一)负责接收并传达河南省教育厅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类文件;

(二)负责组织新乡学院省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并对拟申报课程进行初审;

(三)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四)协助做好课程申报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课程建设团队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主体

(一)要坚持高阶创新,加强教学设计、完善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强化过程评价、做好支持服务,保证课程按照建设计划上线平稳运行,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建设在线精品课程;

(二)负责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以及其他与课程申报有关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 课程建设中标单位要切实承担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配合开展课程审查和线上教学活动。要不断更新并提升技术和数据服务水平,监控和规范不良教学和学习行为。加强课程平台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申报实施程序

第八条申报程序:

(一)继续教育学院通过官网发布开展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课程建设团队填写申报材料;

(三)继续教育学院统计拟申报课程名单;

(四)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拟推荐课程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对课程进行排序;

(五)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专家排序结果,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数量,将排名靠前的课程上报教育厅;

(六)评审标准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经过至少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注重体现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

3.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教学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符合网络学习特点和成人学习习惯。

4.课程内容应符合人才培养的层次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深入挖掘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引入课程,体现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时代性。

6.课程内容无著作权侵权行为,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7.课程不得与我校已经上线运行,且经教育厅认定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雷同。

第九条评审结果由继续教育学院在学院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新乡学院确认推荐为省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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