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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办高〔2019〕10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继续教育(刘华)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6:42 点击:[]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高„2019‟101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

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教育

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

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7号)要求,

为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

专业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安排

(一)拟招生专业填报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按照《高等学

—1—

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程序,登录“全国高

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

台,网址:www.zygl.edu.cn),按时填报2019年拟招生专业相关

信息。各高校以2017年专业信息核验数据以及教育部公布的2018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作为2019年拟招生专

业填报工作的基础数据。

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

法》规定的具体程序,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内

开展拟新设置专业的填报工作。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

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本、专科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停招4年及以上、

专科专业停招3年及以上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应专业原则上

不得填报。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现设全日制教育本、专

科专业如有调整,要及时稳妥做好相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

置的动态调整等工作。

(二)填报时间要求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2019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填报各高校拟

招生专业填报时间:2月21日——3月31日。

我厅统筹汇总报教育部确认后,通知学校将2019年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表(表格在平台上生成、导出)加盖

学校公章,报送高等教育处。

各高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申报相关工作,逾期不再

—2—

受理。同时,填报完善2017年、2018年拟招生专业的实际招生

人数。

二、填报专业要求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报专业范围:普通本科高校、高

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高等

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包括通过成人高考采取函授、业余、脱产等

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及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

远程教育的高等学校拟招生专业等。

(二)各高校要科学定位,突出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根据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加强需求分析预测,科学合

理设置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遵循高等

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科学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建立完善自我评价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普通本科高校

应聚焦主业,集中力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

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招生规模,合理控制本、专科学生

比例。高等职业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稳步办好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专科专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根据自

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办好优势特色专业。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新增专业原则上在已培养

了一届以上毕业生后(其中本科专业还要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授予

权后),相应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可视情况再填报。

—3—

(四)要切实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工作的严肃

性,聚焦专业内涵建设和教育质量提升,普通高校填报拟招生的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数量不超过学校现有普通本、专

科专业数量的2/3。学校上年度招生人数少于20人的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专业(以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人数为准),本年

度要停止招生1年。停招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一年后可视

情况再填报。

(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

本专科专业设置的补充意见》(教高厅„1999‟6号)要求,医学

类、艺术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等科类的专业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

举办函授教育。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

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要求,医学

类专业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未经

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任何层次医学类专业教

育。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由教育部征求国

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后审批,且只允许招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

人员。未经教育部批准,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不得举办医学类

专业的学历教育。

(六)各高校要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将专业填报工作作为

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

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信息平台平

稳运行与专业数据信息安全,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4—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9年拟招生专业是指2019年申报、2020年注册学

生学籍的专业。

(二)2019年暂不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

专业增补及国家控制专业审批工作。拟开设法学类专业的高校应

充分知悉国家司法改革相关政策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稳妥做好专

业建设。

(三)教育部将通过信息平台汇总公布专业备案结果,并将

专业备案结果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全

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等系统相衔接,实现数据共享。

联系人:白威涛

联系电话:0371-69691868

2019年3月1日

—5—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6—

主动公开

2019年3月4日印发

上一条: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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