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参加人员
理论中心组由部门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参加人员为中心组全体成员,可吸收相关人员列席。
第二条 组织领导
理论中心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
(二)主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三)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组织委员行使组长职责。
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上级重大决策、有关文件、规章制度。
(三)经济、法律、财务、管理、文化、业务理论和知识。
(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
第四条 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可以采取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听专题报告、观看视频录像等形式。自学可按照学习内容,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安排。
第五条 学习要求
(一)原则上每一个月集中学习1-2次,每次学习半天。如有重要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二)集中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日兑现率不低于80%。
(三)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防止用工作会取代学习。
(四)把学习与调研、研讨相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积极参加研讨,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五)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要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工作研究。
第六条 考勤与考核
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报宣传委员备案。宣传委员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情况,并把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情况作为表扬批评、选拔使用、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本制度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