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照计划上好党课。它是健全党内生活,严肃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传统形式和重要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三会”: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一课”: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
二、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通常应选择党员比较集中的时候进行,支部所属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会议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及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决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议事范围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以工作为中心,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讨论检查本支部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结等事宜。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需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报告。
四、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会议记录
为了便于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检查支部工作情况或查阅有关材料,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议题、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人(支部大会人数较多时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数)、列席人、记录人的姓名,每个人的发言要点,决议事项。对通过的决议要详细记录赞成和不赞成的具体意见、记录要准确、具体、清楚,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应由书记或副书记妥善保管,如果他们因故外出时间较长,可暂由主持支部工作的委员保管。支部书记因工作调离,会议记录要做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