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中,教学工作是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工作。教学质量的高低,既是衡量培训效果的关键,也是培训工作能否再上一个新台阶的关键。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为了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必须建立起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师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基础教育培训中心针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制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管理细则。
一、教学质量管理内容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分
(二)教育教学实绩80分
二、教学质量管理考核组织
(一)对教学工作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基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教学人员研究处理考核中的重大问题,受理教师对考核意见的申诉,评定教师任课资格。
三、教学质量考核标准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项满分20分)
1、依法执教2分
2、爱岗敬业3分
3、热爱学生3分
4、严谨治学3分
5、团结协作2分
6、尊重家长2分
7、廉洁从教2分
8、为人师表3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目为0分:(1)师德败坏
(2)出现重大失误,在校内外造成极坏影响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
(1)言行不检点,在学员中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教学中对学生态度差
(3)以教谋私者
(4)酒后进入课堂
(5)旷课
(6)上课迟到、早退
此项由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综合评分。
(二)教育教学实绩(本项满分80分)
1、备课:教案要求详略实用,完整规范。按照要求分等级记分(6—10分)。
2、上课:根据有关部门评定、学员意见反馈、学员座谈、院(系)评价、自我评价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记。优(95—100分)记30分,良(85—94分)记25分,中(70—84分)记20分,差(70分以下)记10分。
3、作业:要求布置本课程的作业并分等级记分(6—10分)。
4、考试:试题命题应难易适当,考试成绩评分要公正,考试成绩要按时上交。按照要求分等级记分(6—10分)。
5、工作量:按实际下达的工作量数额为准。按照要求分等级记分(6—10分)
6、教研活动:(1)每期开班前,院(系)必须有详细的围绕培训课程的教研计划,每个教师应有自我教研计划,教研活动要有记录(院(系)主任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分等级记分(6—10分)。
三、考核操作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项,以抽查为主,考核者为主管院长、基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院(系)主任,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培训中心。
(二)“教育教学实绩”项,由院(系)主任协同基础教育培训中心共同实施。
(三)考核总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实绩